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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发明的一项罪刑 2000年传承被废除!

作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8-29

  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文化传承中,有不少传统美德流传了下来,但也有被历史潮河所掩埋。同时也有不少罪刑也泯灭在尘埃中了,但秦朝有一罪刑却一直流传了2000年,虽不常见,但一直流传。一直以来,所有人对于生命的看法都是高于一切,战国时期就有人问孟子:男女授受不亲,但若是嫂子掉进水里,是救还是不救?孟子回答说:不救与牲畜无异,生命高于一切礼法。由此可见,救人性命是要高于一切礼法礼数的。所以秦始皇也发明了一个十分特殊的罪刑,对于这种罪刑连儒家也是大力支持,被一直沿用到了清朝末年才被废除。

  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罪行呢?在《云梦秦简-法律答问》曾记载这一段话:“有贼杀伤人冲术,偕旁人不援,百步中比野,当赀二甲。”这句话的意思也就是如果有人杀人或者伤人的话,旁边的人全都部伸出援助之手,只要在一百步之内都要接受惩罚。

网络配图

  虽然这项罪刑早在清末民初时被废除取消了,但并没有减少见义勇为的人,只不过对于见危不救的行为,很多人都不敢伸出援助之手。就如2011年佛山发生的“小悦悦事件”,引起了无数人的关注,路人的冷漠,幼童不幸离世。

  这到底又会是谁的错呢?可能很多人都是被“碰瓷”吓住了,哪怕心里十分同情,甚至想伸出援助之手,但想到一些原因,最终还是缩回了手。在生命面前,请大家摒弃所思所想,也许你的一个小举动,就能挽救一条生命,也许会有小麻烦,但至少问心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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