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介绍
秦律十八种:共202简,位于墓主身体右侧,简长27.5厘米,宽0.6厘米。包括《田律》、《厩苑律》、《仓律》、《金布律》、《关市律》、《工律》、《工人程》、《均工》、《徭律》、《司空》、《置吏律》、《效》、《军爵律》、《传食律》、《行书》、《内史杂》、《尉杂》、《属邦》等18种,律名或其简称写于每条律文尾端,内容涉及农业、仓库、货币、贸易、徭役、置吏、军爵、手工业等方面。每种律文均为摘录,非全文。
田律:农田水利、山林保护方面的法律。
厩苑律:畜牧饲养牛马、禁苑林囿的法律。
仓律:国家粮食仓储、保管、发放的法律。
金布律:货币流通、市场交易的法律。
关市律:管理关和市的法律。
工律:公家手工业生产管理的法律。
均工:手工业生产管理的法律。
工人程:手工业生产定额的法律。
徭律:徭役征发的法律。
司空:规定司空职务的法律。
军爵律:军功爵的法律。
置吏律:设置任用官吏的法律。
效:核验官府物资财产及度量衡管理的法律。
传食律:驿站传饭食供给的法律。
行:公文传递的法律。
内史:内吏为掌治京城及畿辅地区官员的法律。
尉杂:廷尉职责的法律。
属邦:管理所属少数民族及邦国职务的法律。
效律:共61简,位于墓主腹部,简长27厘米,宽0.6 厘米。标题写在第一支简的背面。规定了对核验县和都官物资账目作了详细规定,律中对兵器、铠甲、皮革等军备物资的管理尤为严格,也对度量衡的制式、误差作了明确规定。
秦律杂抄: 共42简,位于墓主腹部,简长27.5厘米,宽0.6厘米。包括:《除吏律》、《游士律》、《除弟子律》、《中劳律》、《藏律》、《公车司马猎律》、《牛羊课》、《傅律》、《屯表律》、《捕盗律》、《戍律》等墓主人生前抄录的11种律文,其中与军事相关的律文较多。
法律答问:共210简,位于墓主颈部右侧,简长25.5厘米,宽0.6厘米。以问答形式对秦律的条文、术语及律文的意图所作解释,相当于现时的法律解释。主要是解释秦律的主体部分,也有关于诉讼程序的说明。
封诊式:共98简,位于墓主头部右侧,简长25.4厘米,宽0.5厘米。标题写在最后一支简的背面。简文分25节,每节第一简简首写有小标题,包括:《治狱》、《讯狱》、《封守》、《有鞫》、《覆》、《盗自告》、《□捕》、《盗马》、《争牛》、《群盗》、《夺首》、《告臣》、《黥妾》、《迁子》、《告子》、《疠》、《贼死》、《经死》、《穴盗》、《出子》、《毒言》、《奸》、《亡自出》等,还有两个小标题字迹模煳无法辨认。,封诊式是关于审判原则及对案件进行调查、勘验、审讯、查封等方面的规定和桉例。
编年纪:共53简,位于墓主头下,简长23.2厘米,宽 0.6厘米。简文分上、下两栏书写,逐年记载秦昭王元年至秦始皇三十年秦灭六国之战大事及墓主的生平经历等。
语书:共14简,位于墓主腹下部,简长27.8厘米,宽0.6厘米。标题写在最后一支简的背面。
为吏之道:共51简,位于墓主腹下,简长27.5厘米,宽0.6厘米。内容主要是关于处世做官的规矩,供官吏学习。
日书:甲种《日书》共166简,位于墓主头部的右侧,简长25厘米,宽0.5厘米,两面书字。乙种《日书》共257简,位于墓主的足部,简长23厘米,宽0.6厘米,最后一简简背有日书标题。甲种《日书》载有秦、楚纪月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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