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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犯米四十字以喻之

作者:朱南杰 年代:宋代

【 作品原文 】

彼此有人心,人心即讼庭。

初无深利害,倒自费调亭。

私意生荆棘,公家有典刑。

落便宜是益,座右可刊铭。

【 作者简介 】

杰,丹徒(今属江苏)人。

理宗嘉熙二年(一二三八)进士(明万历《丹徒县志》卷三)。

淳祐六年(一二四六)为海盐澉浦监酒。

官满,摄华亭事。

开庆元年(一二五九)知溧水县,次年,改知清流县(《景定建康志》卷二七)。

有《学吟》一卷。

事见集中有关诗。

 朱南杰诗,以汲古阁影宋抄《南宋群贤六十家集》本为底本,校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两宋名贤小集》本(简称名贤集)。

名贤集补诗一首,附于卷末。